第一次失戀后,在YouTube上竭力聽歌唱歌抒發傷痛。
第二次失戀了,儀式還是一樣,雖然歌單多元了,經典依舊不能落下。
Zee Avi - Someone You Used to Know
第一次失戀后,在YouTube上竭力聽歌唱歌抒發傷痛。
第二次失戀了,儀式還是一樣,雖然歌單多元了,經典依舊不能落下。
Zee Avi - Someone You Used to Know
大約是中一起,就深知“貧賤夫妻百事哀”。緣由是家父透支賬戶,銀行每天早上必捎來請款問候,然後家父家母便愁眉苦臉坐在客廳,商量今天得上哪裡生錢。有時候攤開手板討要女兒們的紅包錢或平時攢下的零用錢,更多時候是聽到他們不停打電話東家借西家湊。這整段伸手不見五指的時期整整持續了兩三年之久,是全家人一生中的終極噩夢。
長在這樣的環境裡,自然對錢財特別著緊,開始賺錢後更是對自己諄諄教誨,不要輕易欠債,不要隨便貸款,更重要的是,絕對不能和像家父一樣不負責任不顧後果的男子在一起。不是不願意一起挨苦,而是見多了為錢吵架的場景後,知道愛情很純粹且變質極易,容不下其他現實問題的雜質。
久而久之這種想法形成一直以來不肯結婚的原因。結婚並不是愛情的修成正果,只不過是方便讓某個自己選定的人在本人失去意識時得以做一些攸關性命的決定、方便讓下一代有個名正言順的來歷、方便雙方共同申請貸款等等。而越多現實元素摻進來,兩人逐步冠以新身份,便有許多議題可以意見不合,許多觀念需要重新協調。當然啦,一切紛爭都可以靠善意的溝通解決,但倘若過不了某個坎,僵持不下時又該怎麽辦?
尤其原生家庭負債,父母從未存下任何退休本,還抱著養兒防老的心態壓逼下來,如何還能有信心預見自己奉養未來家庭的能力。若不儘早認清現實奪縫而出,難道真要等到上下兩代夾擊、累及伴侶,才來嗚呼哀哉悔不當初?
不,災厄苦難一個人受就夠了。既然命定如此,還是早早銘記自己沒有愛人的資格吧。
*剛過的周五到銀行簽下了父母要買車用的兩萬令吉貸款協議,自此背債三年。
以他的個性和前例,恢復單身後就會立馬回到交友軟體物色下一個對象,不用多久便可以輕巧地翻到下一頁。
朋友問,我提分手時,他沒有出言挽留嗎?我心裡想著他灑脫說過“你要走的話我挽留也不能做什麼”的話,而我驚恐說過“我真不敢想像沒有你後的處境”,暗自衡量得出這場愛情中的尊卑。雖然我不該這麼把悲喜系於他的走或留上,但全情投入時只甘心直接讓狂喜或大悲捲走,顧不得那麼多。
雖然難過,但也欣然接受了我可能在某程度上為他墊背,剛好在他分手後需要轉移悲傷的時間點上出現,滿足有個人守在身旁的需要。現在不時回想那些他對我很好的片刻,幸福地羨慕那些時候的自己;也想起那些不愉快的時刻,默默生他的悶氣或糾自己的錯。最後得出一些結論,說明我自己有多失敗:
是我不知好歹,妄自尊大,任性蠻橫,對他予取予求,而且還渾然不覺自己有多過分。
也好,這樣也說明分開對他有益,不然天知道我到底要傷害他到什麼程度。衷心希望他順遂、快樂,儘管在我心裡,他將永遠是場鑽心剜骨的遺憾。
振珠某次和妹妹閒聊時告訴她們要像姐姐一樣,分了手還是很堅強。但她若看見我左手腕上那條褐色瘢痕,勢必要痛心淚流。
在頂層小屋搬家那陣,焦慮症發作幾乎沒有停過。撤出滿屋的回憶讓她歸零,似乎是否定了那一年半的付出與收穫。總是望著對街他上班的那棟樓而焦灼不安、呼吸急迫,加之適應不了新工作的迷茫受挫,所有情緒如巨大黑幕撲面籠罩而來。淚水已無力負荷這樣的痛心疾首,只有隨殷紅活血汩汩而出。那把刀甚至才新買來要做菜給他吃呢,只是一根菜梗也沒切過便先拿手腕開鋒。
已經無法再堅強起來,內心不過是只隨時要自焚起來的紙皮燈籠罷了。對毀滅的那天迫不及待,因為從宇宙俯瞰這趟人世,不過是可有可無啊。
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他在開車時冷不防提出交往請求,但只壓抑著“他終於問我了”的狂喜答了“可不可以不要,你是個想結婚的人,我不想浪費你的時間”。接著被他帶著遊了快一小時的車河,無奈之下坦白了默默暗戀九個月的經過,最後在他答應不結婚的前提下接受了交往,只可惜那之後卻是互揭瘡疤、相殺相恨的過程與結局。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早晨醒來讀了篇駭人聽聞的攫奪新聞,心裡驚懼,於是反常地改了平時走路上班的路線,就那樣在交通燈前遇上了他。他鳴笛招手呼喚上車,而愛情就在那電光火石間在心裡驚天動地地迸發了。
此後,每天只不動聲色盼著能在午餐時見上他一面,卻沒有對當時有女友的他有進一步的念想,同時也是深知古怪的性情只會拖累別人而約束自己。直到交通燈邂逅五個月後得知他驟然失戀,在不知內情下只有心疼,便常常相約爬山、吃飯,希望能讓他快樂一些,短短两個月後,就被垂青了。替代也好,真心也罷,在分開半年後的此刻並不再是個問句了。
可以微笑著回想這一切,並不意味已經放下這段往事,因為回憶越是暖心,實情越是灼人。愛情常在電光火石間飛蛾撲火,卻在雷雨交加中逝於虛無,該做些什麼來安然度過晴雨,可能是自己一生的功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