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 April 2021

搬離

逃避了幾個月以後,2021年3月25日,搬出了那個和他一起生活過的房間。

2019年10月,在工作上被侮辱、在舊居被受氣、他被迫退租回父母家住,種種挫折驅使“讓自己開心一點”和“找個家和他在一起”的念頭莫名強烈。重重拜託了朋友幫忙在指定的公寓找空房,終於約到房東看房時,就為那個房間六扇明亮的窗戶、寬闊的陽台、一望無際的視野和公寓頂層的位置眼前一亮,沒有思慮太多就爽快定下了,當時那眼神中的光芒還被他調侃了一番呢。

這可能是正深深自責的一系列錯誤的開始。才剛在一起半年,怎麼能逼迫他立馬同居?西曬的公寓頂層沒有冷氣也沒有熱水洗澡,我自小習以為常,卻沒想過他怎麼適應?空曠沒有家具的房間要怎麼住人?還有,自己爛泥般的生活習慣根本只會拖累別人,有什麽資格要和他一起生活?但他爲了我“一起住”的夢想,也就陪著我一起吃了這趟苦,這些感謝和抱歉當時根本沒想過説出口,如今只能深深地在心底對他謝了又謝,抱歉再抱歉,遺憾著他再也不會聽見。

2019年12月3日,開始了甜蜜又狗屁倒灶的同居生活。自此,下班後可以一起回家,熄了燈準備睡覺前可以靠在彼此身邊聊天,睡醒了可以看著他天真的睡顏,長長的睫毛像云一樣層層曡曡,我總是忍不住親個不停。他很有動手精神,對房間的陳設有很多想法,帶著我去宜家買了架子、櫃子來安置我堆積如山的舊物,還撿了個棧板回來自己拆了再釘了一張桌子擺在陽臺上,整個房間在他的巧手之下打造得整整齊齊。坐享其成的我越來越捨不得離開這小窩,以前歸鄉時總是懷著淚南下,但後來只雀躍奔回這亮著暖暖黃光的、有他在的小天地,也曾滿心感觸地告訴他“冷冰冰的吉隆坡有了你在,就好像也是我的家了。”現在想來這盛開如花甘甜如蜜的一切,依然覺得好快樂、好快樂喔。

我做得非常錯的事是,嚴重低估了心裏那隻刺蝟有多尖銳,而同居有多甜蜜,爭吵就有多傷人,一言不合是家常便飯,冷戰更是接二連三。他一盛怒便口出穢言,我只會歇斯底裏地哭,雖然氣頭降下來后兩人都有低聲下氣道歉和好,但是有很多内心裏的不解和不滿卻從來沒有好好溝通。一年半來,他像個沙包一樣悶聲受著我的重拳,我像只刺蝟只要一有風吹草動就立馬竪起尖刺,兩邊長期互相抵觸,結果漸行漸遠。

入住九個月后,他決定搬走,因爲這小小的家容納不下兩個針鋒相對的人,而未深入熟識彼此就同居的兩人其實更需要獨處的空間。他收拾東西走的時候,我像頭被捕獸夾鉗制住的老虎,淌著血、愤怒地一動也不動看他打包東西,而他的東西極少,三兩下就撤出頂層小屋。分居后,我們還是會一起吃晚飯,睡前一通電話,説不清那是正常還是疏離,但我又開始每個晚上開一盞燈陪著入睡、開始習慣過一個人的生活,不時到他的新居住上幾天,他也偶爾留宿頂層小屋一夜。我隱約覺得有些事變了,只是沒有悟出來是哪裏怪異,他自顧自打電玩,我獨自安靜看電視,日子就這樣終而復始,後來的事,就是在分手快滿三個月了裏提到的情況了。

也曾經不止一次説服自己,即使兩人步入婚姻、住在一起,依然擁有獨立的生活,但我真的不知道,交流到底該擺在什麽順序才正確。從小看著亞强及振珠總有講不完的話,長大後看了《我可能不會愛你》,我知道我向往一個可以聊天的伴,也跟他説過希望我們能一直聊天,是我太尖銳,常常聊不下去就吵了起來。或許,住在一起更凸顯我這個人有多難相處,最後才演變成這個結局,我對這一切不辭己咎。

頂層小屋是在八打靈再也十七區的Happy Mansion C座8樓4號,那是我深深愛過的地方,我在歡天喜地中入住、悲痛欲絕中遷出,今人去樓空,僅銘此文,紀念那個空間和那段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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